丽水 6吨燃气锅炉---菏泽锅炉厂 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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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品牌菏锅/中杰特装 型号WNS6-1.25 循环方式自然循环 安装方式快装 燃烧方式直燃 适用燃料天然气
锅[guō]炉[lú]:由锅和炉组成的,上面的盛水部件为锅,下面的加热部分为炉,锅和炉的一体化设计称为锅炉。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器,它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将工质水或其他流体加热到一定参数的设备。
锅炉分“锅”和“炉”两部分。“锅”是容纳水和蒸汽的受压部件,对水进行加热、汽化和汽水分离,“炉”是进行燃料燃烧或其他热能放热的场所,有燃烧设备和燃烧室炉膛及放热烟道等。锅与炉两者进行着热量转换过程,放热和吸热的分界面称为受热面。锅炉将水加热成蒸汽。除锅与炉外还有构架、平台、扶梯、燃烧、出渣、烟风道、管道、炉墙等辅助设备 [1] 。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2] 。
丽水 6吨燃气锅炉---菏泽锅炉厂
按炉内烟气压力分
负压与微正压燃烧锅炉从炉膛至锅炉出口烟气压力低于大气压力,使引风机的吸风力大于送风机时建立负压系统。反之当送风机的送风压力大于引风机的吸风能力时,形成微正压燃烧。微正压燃烧可减少漏风热损失,但对锅炉的密封要求高得多。增压燃烧锅炉增高燃烧烟气压力至几个大气压,压力烟气作燃气轮机工质,推动发电机发电或带动空气压缩机获得较高压力空气作助燃介质,在较高压力下燃烧可加快燃烧速度和提高传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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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2 启动、升压、供汽
2.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2.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器、附属设备状态
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开关灵活,位置正确;
防爆门开关灵活,密封严密。
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燃气的
供给阀门。
2.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
常,启动水泵、燃烧器的风机等各种辅机以检查运行是否正
常,转向是否正确。
2.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
于中水位)。
2.2 启动
2.2.0锅炉正常运行前应先对燃烧器调试。调试时应由持相应的锅炉作业人员进行锅炉操作。燃烧器调试时应由燃烧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锅炉系统和燃烧器调试期间,锅炉使用单位应确保无关人员不得在锅炉附近聚集。
2.2.1首先进行炉膛吹扫,风机开启时间按出厂设定时间要
求,确保炉膛内没有残余燃气,置换合格后方可点火。
若点火失败,须重新吹扫足够时间后方可点火。
2.2.2 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
正常运行。
2.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
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2.2.4 开始送汽时要微开阀门,进行暖管,避免突然送汽量
过大造成水击震动。暖管5分钟后再开大阀门送汽。对于两
台及以上并联运行的锅炉,需并网的锅炉蒸汽压力应稍低于已运行的锅炉蒸汽压力,以0.05MPa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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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房布置
设在高层建筑物或多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房可布置在主楼或群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层、中间技术夹层或顶层,因为燃油燃气有易燃易爆的特殊性,为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可靠,对于设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房布置,除应遵守上述一般原则外,还应重点考虑以下要求。
1.3.1锅炉房容量和台数
1.3.1.1蒸汽锅炉容量
锅炉房如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层时,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10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每台锅炉必须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每台锅炉的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要定期维护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当受条件限制,锅炉房需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技术夹层或顶层时,出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燃料供应管路的连接采用氩弧焊打底。
1.3.1.2热水锅炉容量
锅炉房如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底层时,单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小于或等于7MW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20℃;每台锅炉必须有可靠的超温联锁保护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每台锅炉的安全附件、报警装置、联锁保护装置要定期维护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当受条件限制,锅炉房需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技术夹层或顶层时,出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单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应小于或等于2.8MW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95℃;燃料供应管路的连接采用氩弧焊打底。
1.3.1.3锅炉台数
锅炉台数设定取决于技术经济、安全生产、热负荷适应性和总体布置等,一般不宜超过4台。台数越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且占用的建筑面积也越大,经济性差,因此不宜多设。
1.3.1.4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房,其单台容量及锅炉房总容量大小的确定,应征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部门的认可同意。
1.3.2锅炉房布置要求
应将锅炉房布置在空调机房、换热站、泵房等设备用房及库房、厨房、垃圾房等人员较少的房间附近或上下。为满足泄爆和疏散要求,锅炉房必须靠墙设置。必须保证锅炉房的防火、通风、抗暴和泄压要求。
1.3.3安装的资格
锅炉的安装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维修许可证》。
1.3.4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锅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进行登记归档;编制施工的技术文件;办理锅炉安装开工手续;清点到场的设备部件,对缺损进行登记,填写主要零部件的质量检查记录;进行现场用地、用水、用电、用气和临建搭设;组织施工机具进场等。具体的准备工作如下:
l 签订安装协议或安装合同。
l 施工计划的编制
l 机具的选择与布置
l 组件划分,组合场地和组合支架
l 其他准备工作
-/gjeh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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